公告公示

双塔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作者:双塔区 点击次数:222 发布时间:2018-10-25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7年双塔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农业部、财政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委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2014〕6号)、朝农经发【2015】23号《转发省农委 省财政厅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选择粮油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农民利益。

二、补贴资金安排

根据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可操作资金为准。

三、补贴机具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在2015-2017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确定我省补贴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将我省补贴机具范围内产品划分为普惠制和非普惠制两类,对普惠制机具实行敞开补贴我省实行普惠制共8大类、22小类、53个品目;实行非普惠制共6个大类、14个小类、37个品目(见附件2)。

双塔区在确保普惠制机具补贴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非普惠制机具的补贴操作。省域内补贴品目数量保持一致。

(二)补贴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纳入2015-2017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

(三)机具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机具补贴额和补贴额调整情况由省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企业的公布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

五、补贴操作程序

全省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

购机者全款购机后持本人身份证本人购机发票拖拉机提供国3排放标准证明本人粮补卡(折)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及手机拍照的农机具标牌(或出厂合格证)到双塔区农村经济局农机股申请补贴;同时将另一份上述材料交所在乡(镇、街)财政所备案。

购买拖拉机的农户须提供拖拉机驾驶证并依照拖拉机管理规定悬挂拖拉机号牌。

双塔区农村经济局将在乡政府所在地定时定点现场核实补贴机具。经补贴核实后,将形成汇总表公示在购机户的村委会,7天无异议后上报财政部门。

现场核实时间表:

乡镇

他拉皋镇

桃花吐镇

孙家湾镇

长宝乡

时间

第一个周二

第二个周二

第三个周二

第四个周二

核实地点

乡(镇)政府

农机补贴受理申请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至11月30日止。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乡镇农机站、财政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机具核实规范开展机具核实,对于需要施工安装的机具,进行现场核实。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

(三)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政策的新规定和新变化、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范围、办理程序等。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乡镇农机站、财政所要全面履行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责任,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违规现象和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咨询、质量投诉、公示异议电话:2855621

附件: 1..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普惠类机具种类范围

2.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非普惠类机具种类范围

3.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

 

 

 

 

附件1

 

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普惠类机具种类范围

 

序号

大类

小类

品目

1

1.耕整地机械

1.1 耕地机械

1.1.1 翻转犁

2

1.1.2 旋耕机

3

1.1.3 耕整机(水田、旱田)

4

1.1.4 田园管理机

5

1.1.5 深松机

6

1.1.6 联合整地机  

7

1.2 整地机械

1.2.1 圆盘耙

8

1.2.2驱动耙

9

1.2.3 起垄机

10

1.2.4 灭茬机

11

1.2.5 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2

2.种植施肥机械

2.1 播种机械

2.1.1 穴播机  

13

2.1.2 小粒种子播种机

14

2.1.3 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15

2.1.4 免耕播种机

16

2.2 育苗机械设备

2.2.1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17

2.2.2 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18

2.3 栽植机械

2.3.1 水稻插秧机

19

2.3.2 水稻摆秧机

20

2.4 地膜机械

2.4.1 地膜覆盖机

21

2.4.2 残膜回收机

序号

大类

小类

品目

22

3.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1 中耕机

23

3.1.2 培土机

24

3.2 植保机械

3.2.1 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25

3.2.2 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26

4.收获机械

4.1 谷物收获机械

4.1.1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27

4.1.2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28

4.1.3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29

4.2 玉米收获机械

4.2.1 背负式玉米收获机

30

4.2.2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31

4.3 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3.1 花生收获机 

32

4.4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4.1 薯类收获机

33

4.5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5.1 青饲料收获机

34

4.5.2 割草机

35

4.5.3 搂草机

36

4.5.4 捡拾压捆机

37

4.5.5 压捆机

38

4.7.6 饲草裹包机

39

4.6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6.1 秸秆粉碎还田机

40

4.6.2 高杆作物割晒机

序号

大类

小类

品目

41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 脱粒机械

5.1.1 玉米脱粒机

42

5.2 清选机械

5.2.1 粮食清选机

43

5.3 剥壳(去皮)机械

5.3.1 玉米剥皮机

44

5.3.2 花生脱壳机

45

5.4 干燥机械

5.4.1 粮食烘干机

46

6.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6.1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6.1.1 青贮切碎机

47

7.动力机械

7.1 拖拉机

7.1.1 轮式拖拉机

48

7.1.2 手扶拖拉机

49

7.1.3 履带式拖拉机

 

 

 

 

 

附件2

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非普惠类机具种类范围

 

序号

大类

小类

品目

1

1.耕整地机械

1.1 耕地机械

1.1.1 微耕机

2

2.种植施肥机械

2.1 育苗机械设备

2.1.1 营养钵压制机

3

3.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1 埋藤机

4

4.收获后处理机械

4.1 剥壳(去皮)机械

4.1.1 干坚果脱壳机

5

5.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5.1 碾米机械

5.1.1 碾米机

6

5.2 磨粉(浆)机械

5.2.1 磨粉机

7

5.2.2 磨浆机

8

5.3 果蔬加工机械

5.3.1 水果分级机

9

5.3.2 水果打蜡机

10

5.3.3 果蔬清洗机

11

6.排灌机械

6.1 水泵

6.1.1 离心泵

12

6.1.2 潜水泵

13

6.2 喷灌机械设备

6.2.1 喷灌机

14

6.2.2 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15

6.2.3 灌溉用过滤器

序号

大类

小类

品目

16

7.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7.1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7.1.1 铡草机

17

7.1.2 揉丝机

18

7.1.3 压块机

19

7.1.4 饲料粉碎机

20

7.1.5 饲料混合机

21

7.1.6 饲料搅拌机

22

7.1.7 颗粒饲料压制机

23

7.2 畜牧饲养机械

7.2.1 孵化机

24

7.2.2 喂料机

25

7.2.3 送料机

26

7.2.4 清粪机(车)

27

7.2.5 水帘降温设备

28

7.3 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7.3.1 挤奶机

29

7.3.2 剪羊毛机

30

7.3.3 贮奶罐

31

7.3.4 冷藏罐

32

7.4 水产养殖机械

7.4.1 增氧机

33

7.4.2 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序号

大类

小类

品目

34

8.设施农业设备

8.1 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8.1.1 加温炉

35

8.2 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8.2.1 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36

8.2.2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37

9.其它机械

9.1 废弃物处理设备

9.1.1 固液分离机

38

9.1.2 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39

9.1.3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40

9.2 精准农业设备

9.2.1 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附件3

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

 




自主购机





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自主购买补贴产品。供货单位向购机者明示补贴资格,开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信息,并由供货单位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申请补贴





购机者向所在地补贴受理部门(县或乡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补贴资金。提交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购机者卡(账)号等相关材料。















受理申请和  核实机具





补贴受理部门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留存相关材料,按照机具核实相关规定,进行机具核实,并按月将已核实的购机信息汇总并进行公示。














补贴兑付





县级农机部门分批次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相关材料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并通报县级农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