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双塔区 点击次数:286 发布时间:2018-10-1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双塔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朝阳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共11类24小类45个品目(详见附件1),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和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是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具省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机具补贴额和补贴额调整情况由省农委确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当年补贴政策期限内,个人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四、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支持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自主向双塔区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发票、卡(账)号等材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办理牌证照。
(三)核实查验。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机具核验。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上牌过程视为补贴机具核实过程。对大型机具以及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补贴情形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购机者要重点核实。
(四)资金兑付。区农经局在核实机具和公示后将相关材料上报财政局,财政部门依据材料审核后进行资金兑付。
2018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关闭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五)具体工作流程
双塔区2018年度的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时间表(休息日除外):
申请审批: 9月 1日~9月30日
现场核验: 10月 1日~10月20日
村级公示: 10月21日~10月30日
财政结算: 11月 1日~11月30日
2017年度未申请补贴的农户按照辽宁省2018年度的购置补贴标准补贴。
2018年购买补贴目录机具的农户照常使用,在审批时限内申请即可。
2018年我区农补资金50万元,资金用完停止补贴,不延续到下一年度(上级通知除外)。
申请条件:身份证、发票和粮补卡(所在乡镇的农村信用社)原件和2份复印件,上述凭证姓名必须一致。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注:村委会不具备补贴资质)。
粮食烘干、上料机械和简易保鲜等安装类须运行30天以上方可进行现场核验。农机补贴机具目录可登陆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查询。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双塔区设立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指导我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各乡(镇)、街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加强服务,严格核验
全面运用补贴机具投档软件、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及其它信息化手段,做到程序规范,高效便民。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各乡(镇)、街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将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与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有效衔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三)加大宣传,公开信息
区农经局加强农机补贴政策宣传,推进信息公开,在农业部辽宁板块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
附件1:双塔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2:辽宁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附件3: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
附件1:
双塔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治国 双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显灵 双塔区农村经济局局长
纪文镇 双塔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孙举民 双塔区农村经济局副局长
王淑英 双塔区农村经济局纪检组组长
孙宏利 双塔区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靳永胜 双塔区农机股股长
附件2
辽宁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1大类、24小类、45个品目)
机具大类 | 机具小类 | 品 目 | 备 注 |
耕整地机械 | 耕地机械 | 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 |
深松机 | |||
铧式犁 | |||
微耕机 | |||
整地机械 | 灭茬机 | ||
起垄机 | |||
圆盘耙 | |||
联合整地机 | |||
驱动耙 | |||
种植施肥机械 | 播种机械 | 穴播机 | |
免耕播种机 | |||
根茎作物播种机 | |||
栽植机械 | 水稻插秧机 | ||
育苗机械设备 |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 ||
施肥机械 | 施肥机(含水稻侧深施肥装置) | ||
田间管理机械 | 植保机械 | 喷杆喷雾机 | |
中耕机械 | 田园管理机 | ||
收获机械 | 谷物收获机械 |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 |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 |||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 |||
玉米收获机械 |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 ||
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 |||
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 |||
机具大类 | 机具小类 | 品 目 | 备 注 |
收获机械 |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 青饲料收获机 | |
打(压)捆机 | |||
搂草机 | |||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 秸秆粉碎还田机 | ||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 薯类收获机 | ||
花生收获机 |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干燥机械 | 谷物烘干机 | |
清选机械 | 粮食清选机 | ||
脱粒机械 | 玉米脱粒机 | ||
动力机械 | 拖拉机 | 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 |
手扶拖拉机 | |||
畜牧机械 | 饲养机械 | 孵化机 | |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 揉丝机 | ||
饲料混合机 | |||
颗粒饲料压制机 | |||
压块机 | |||
秸秆膨化机 |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果蔬加工机械 | 水果分级机 | |
剥壳(去皮)机械 | 花生脱壳机 | ||
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 废弃物处理设备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 |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 平地机械 | 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 |
其它机械 | 其它机械 |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
附件3
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
自主购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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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自主购买补贴产品。供货单位向购机者明示补贴资格,开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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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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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机者向区农经局农机股申请补贴资金。提交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购机者卡(账)号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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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和 核实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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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受理部门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留存相关材料,按照机具核实相关规定,进行机具核实,将已核实的购机信息汇总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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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兑付
↓
区农经局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相关材料提交区财政局,经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并通报县级农机部门